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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工商银行融合创新优秀学生奖学金”及“融创之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30

各有关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我校有关捐赠协议,现面向我校双学士学位跨学科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跨学科主辅修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跨校(国)国际性人才联合培养项目的大三、大四年级优秀本科生,开展“中国工商银行融合创新优秀学生奖学金”及“融创之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参与评选的融合创新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及培养单位情况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介绍

拟评选“中国工商银行融合创新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114人,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从中推选10人授予“融创之星”荣誉称号,奖励标准增至8000元/人。(根据捐赠协议,该项奖学金与2023年度已评选的其他奖学金项目不冲突,可兼得)。

二、评审条件

1.上一学年未受校级违纪处分和与学业相关的校级通报批评处理;

2.上一学年学习成绩优秀,在学术、科研、竞赛、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具有在学科融合领域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和潜力。

具体要求见《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工商银行融合创新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三、评审安排

1.学校发布通知。11月30日前,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根据学生基数明确各项目推荐名额,发布评审通知;

2.学院开展评审。各项目主责学院的院领导牵头(实行负责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和负责本科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双牵头制),召集该项目有关学院的负责老师,组成评审工作小组。根据学校通知,由各项目评审工作小组面向参与该项目的各学院学生发布评审通知。鼓励采取学生自主申报、组织公开竞评的方式进行评审。评审产生的推荐人选(包括拟推荐获评“中国工商银行融合创新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参评“融创之星”荣誉称号的学生人选)须在各项目主责学院和相关学院的公告栏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3.报送推荐人选。12月15日前,请项目主责学院负责将通过公示后的拟推荐学生信息上传至学生信息系统(加盖主责学院公章的公示材料和“融创之星”荣誉称号申请表送至北区学生事务楼615室)。推荐参评“融创之星”荣誉称号的学生人选还需将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zizhuban@ruc.edu.cn。

4.学校组织评审。学校将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并组建评审小组以公开竞评方式产生“融创之星”人选。完成校级层面的公示和审议后,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学生荣誉奖励评审过程全程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有任何异议、意见和建议请以实名方式通过以下渠道联系。

电话联系:62515668

短信联系:18813071300

邮件联系:zizhuban@ruc.edu.cn


附件1:融合创新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及培养单位(点击下载查看)

附件2:“融创之星”荣誉称号申请表(点击下载)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教务处

2023年11月30日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2515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