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助学金集中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6各学院(书院):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2018-2019学年校办字2号)、《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2020-2021学年校办字6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启动我校2024年助学金集中评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国家助学金
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学生无需另外申请。
1.资助对象
2024-2025学年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在学本科生。
2.资助标准
根据国家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精神,本年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一等拟从3500元/人提高至4000元/人,国家助学金二等拟从3300元/人提高至3800元/人(待学校相关议事程序审定后正式确定),分别用于资助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本科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3.发放安排
学校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情况,分十个月发放,每月拟发放400元或380元。
二、研究生基本助学金
基本助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生无需另外申请。
1.资助对象
2024-2025学年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在学(不含延期毕业生)研究生。定向研究生原则上不在资助范围内,具体按照定向协议书执行。
2.资助标准:3300元/人。
3.发放安排
学校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情况,分十个月发放,每月发放330元。
三、社会捐赠类助学金
社会捐赠类助学金为学校根据捐赠协议、利用社会捐赠资金设立的助学项目,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对于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本科生,应当优先予以资助。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在违纪处分期内;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应为2024-2025学年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5.其他要求请参照各社会捐赠类助学金评审细则。
(二)项目介绍
本次集中评审的2024年社会捐赠助学金项目如下:
名称 |
资助标准(元) |
资助人数 |
资助对象 |
大华助学金 |
5000 |
60 |
2024级在学本科特困生
|
立邦助学金 |
5000 |
20 |
|
爱心圆梦工程助学金 |
4000 |
50 |
在学本科家困生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优先) |
京东成长奖学金 |
5000 |
124 |
|
中国农业银行助学金 |
5000 |
118 |
|
中海油助学金 |
5000 |
15 |
以上社会捐赠类助学金及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原则上每名学生在同一学年内只能获得一项。
(三)评审程序
1.请各学院(书院)在学校下达分配名额后,根据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于11月15日前完成社会捐赠类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并通过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报送各项社会捐赠类助学金名单。
2.申请社会捐赠类助学金需填写《中国人民大学助学金申请表》(可在人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请各学院(书院)组织学生填写,并于11月15日前审核完成后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北区学生事务楼615室)。请注意,“申请表”须单面或双面打印在一页A4纸上,表格中凡需签名处,必须亲自签写。
3.学校对所有助学金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报捐赠方审议。
(四)发放安排
社会捐赠类助学金将在捐赠方审议结束后一次性发放到位。
(五)注意事项
1.2024-2025学年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本科生,原则上在本次社会捐赠类助学金评审中应全部覆盖,与院设助学金项目统筹评审。
2.对于书院分流或转专业学生,各学院(书院)应做好工作交接,原学院(书院)应协助开展好评审工作。
3.评审过程中,各学院(书院)应征求党支部、班委会、团支部等基层组织的意见,综合相关情况确定各项社会捐赠类助学金受助学生人选。
4.各学院(书院)在评审工作中应注意保护学生隐私。
5.学生在助学金申请和评审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学校将追回助学金,并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1月6日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2515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