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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吴玉章奖学金、宝钢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5

各学院:

根据学生奖励评审工作总体安排,学校现启动本年度吴玉章奖学金、宝钢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简介

吴玉章奖学金由吴玉章基金委员会在我校设立,旨在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表彰专业基础扎实、学术上有所成就的研究生和熟练掌握专业知识、有一定科研能力、积极参加社会活动的本科生。该奖项要求获奖学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在学习、工作、科研各个方面都具有表率作用,成为身边同学学习的榜样。

宝钢奖学金由宝钢教育基金会于1994年在我校设立,旨在奖励我校脱产学习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该奖项的宗旨是奖励优秀人才,力行尊师重教,推动产学合作,支持教育发展。

二、评审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严格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原则,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奖学金评审细则》(附件一)、《中国人民大学宝钢奖学金评审细则》(附件二)规定的评审条件与评审程序要求,结合本院具体评选方案,组织推荐、评审、公示工作。

2.请各学院按照《吴玉章奖学金、宝钢奖学金院系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三)规定的推荐人数确定推荐人选。参评学生需填写《吴玉章奖学金、宝钢奖学金申报表》(附件四)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学院汇总填写《吴玉章奖学金、宝钢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

3.每位学院推荐参评学生的申报材料(含申报表和支撑材料)经学院审核盖章后须装订成册(订书钉装订或胶装均可,无需彩色打印,不使用塑料封皮),一式十份(一份原件、九份复印件)。

4.同时符合吴玉章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参评条件的学生,可同时申报两项奖学金,但不能在同年度兼获两项奖学金。

5.根据工作进度要求,请各学院务必于2017年9月25日(周一)17:00前将所有材料提交至学生处奖励与资助办公室(北区食堂615室),并将附件四和附件五发送至邮箱zizhuban@ruc.edu.cn

三、其他事项

1.学生处将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初审(缴费注册、学习成绩、受处分、诚信情况等),并组织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进行公开竞评,确定获奖候选人名单并在学生处网站上公示。

2.符合参评条件、参加公开竞评但未获得该两项奖学金的同学,可优先在学院参评其他学习类奖学金。

学生处

2017年9月15日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62514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