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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6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2015-2016学年校办字67号)、《中国人民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管理细则》,现就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固定岗位设立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本着必要、适当的原则设置。自2018-2019学年第2学期开始,各单位固定岗位数量以上一学期首月实际在岗数量为准,不再需要进行设岗申报。

原则上全校固定岗位总量保持相对稳定。因工作原因需要增加或减少固定岗位的单位,通过微人大服务中心填写《中国人民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调整申请表》,无须网上签批,打印后由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月9日17:00前送至学生处。

学生处召开处长办公会,根据学校政策和预算审定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方案,并通过微人大服务系统向申请增补设岗的单位反馈审批结果。

二、固定岗位信息发布

学生处在寒假期间通过学生处网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布勤工助学固定岗位信息,包括具体设岗单位、岗位名称及岗位要求、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信息公布后,各设岗单位还可自主制定学生招募及选拔方案,自行发布相关通知公告,但不能出现与相关文件和学生处通知不一致的内容。

三、应聘条件

1、须为具有中国人民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热爱学校态度端正、责任心强,接受设岗单位的管理;

3、具有岗位所要求的工作时间,满足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和学校相关规定,勤工助学岗位应优先聘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学生招募

1、学生报名

申请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学生自行查阅固定岗位信息,2月19日前发送简历至设岗单位指定电子邮箱或者直接与设岗单位联系人沟通,按照设岗单位要求报名。

特别提醒:部分设岗单位另有专门的招募通知,对岗位要求、选拔程序等有更详细的说明,报名方式也可能有其他要求(例如通过微人大服务等),请查阅相关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通知,或者咨询设岗单位联系人。

2、设岗单位组织遴选

设岗单位自行组织学生遴选,2月26日前确定聘用人选。

特别提醒:每名同学只能被1个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聘用,只能获得1份固定岗位勤工助学酬金。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聘用学生不能被同期聘用为研究生助管、助教、助研。

3、聘用学生信息报送

各设岗单位填写《中国人民大学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学生信息表》(模板可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勤工助学”栏目下载),于2月28日上午11:30前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须报送纸质版一份(每页加盖设岗单位公章,首页由单位领导签字并签署时间),并将电子版发送到zizhuban@ruc.edu.cn或通过微信发送给工作联系人。

五、固定岗位及学生管理

1、固定岗位按月发放酬金,酬金标准为800元/人·月(另有说明的专项工作岗位除外),每学期发放5个月。2019-2020学年第2学期勤工助学报酬发放月份为3、4、5、6、7月。

2、固定岗位聘用学生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在一个学期内不进行人员调整,用人单位在聘用学生过程中应与学生就此充分沟通,确保学生具有连续在岗的条件。如有解聘学生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在第一时间通过微人大服务系统提交《中国人民大学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学生解聘备案》申请,学生处将停发其劳动报酬。

3、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负责为勤工助学学生提供良好安全的劳动条件和环境,并对学生进行劳动培训、管理和考核。

4、根据2017-2018学年第21次校长办公会意见,学生处将不定期组织抽查,核实学生在岗情况,如发现人岗不符、吃空饷等情况,将报请学校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5、如发现学生拟被多个固定岗位聘用,学生处直接取消该生在设岗数量较多的设岗单位的入选资格,不再通知相关设岗单位,也不再进行人员增补。如有学生同时被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和研究生“三助”岗位聘用,只保留研究生“三助”岗位,不再通知相关设岗单位,也不再进行人员增补。请用人单位与拟聘学生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其未被其他单位勤工助学岗位或研究生助管岗位聘用。

6、为保证学生学习时间,固定岗位聘用学生原则上不得再被聘为本单位校内勤工助学临时岗位人员。如果各单位报送的临时岗位聘用学生中包含固定岗位聘用学生,学生处将直接予以删除,不予发放临时岗位报酬。

六、工作联系人

孔老师,田老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62515668,62514807

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岗信息

中国人民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管理细则

 

学生处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