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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4

各有关单位、广大同学:

根据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工作总体安排和《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 即日起启动2018年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奖项设置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学生奖励类型包括授予荣誉称号、奖学金、竞赛展评奖励、发展支持奖励。 本次评选的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属于荣誉称号,是中国人民大学重要的学生奖励项目。

奖励对象与参评条件

奖励对象和参评条件详见人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zz.ruc.edu.cn)公布的《“三好学生”评审细则》《“优秀研究生”评审细则》。补充说明如下: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2017-2018学年学籍注册为硕士生身份的,按照硕士生身份参评;注册为博士生身份的,按照博士生身份参评。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2017-2018学年所修课程的层级阶段确定身份参评,即主要修读硕士课程的,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评;主要修读博士课程的,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

(二)在2017-2018学年有3个月及以上出国(境)学习经历但未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的,或者故意拖延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的,不得参评本次评审的学生奖励项目。

(三)以2018年12月1日为时点,尚在违纪处分期的学生不能参评此次评审的学生奖励项目。在2017年9月1日以前违纪受处分、无明确处分期限的学生,参照学校最新修订的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规定的各类处分的受处分期限,从受处分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处分期限(此计算方式仅适用于此次学生奖励评审)。

(四)除人文试验班分流专业以外,2017-2018学年期间转专业学生原则上在原学院参评。

评审程序与日程安排

(一)发布评奖方案(12月14日)

学生处根据学校的相关政策文件发布评审通知。各初评单位确保相关学生充分知晓相关政策和程序。

(二)初评推荐(12月21日前)

各初评单位按照学校政策文件和各奖项评审细则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评审方案,评出各奖项候选人。

各初评单位分别通过网站等方式面向全校学生公示本单位各奖项候选学生,公示信息应包括学号、姓名、学历层次、拟评奖项。

各初评单位通过学生奖励信息管理系统上报推荐学生名单,同时向学生处(北区食堂615办公室)报送加盖学院公章的公示文件。如果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的,需另提交一份包含学院处理过程、处理意见的情况说明。

(三)学校评审、公示与审批(12月)

学生处组织对各奖项推荐人选资格进行审核,组织评审并确定拟授奖人选,在人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zz.ruc.edu.cn)公示后报学校审批后,确定各奖项获奖人选。

、工作要求

(一)评奖评优工作关乎学生切身利益,请各初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落实国家、学校奖励评审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细化评审方案,确保程序规范、评审公平、过程公开、结果公正。

(二)各初评单位须切实做好最新修订的学生奖励管理办法和评审细则宣传工作,确保学生充分知晓相关政策和程序,严格遵循公示工作要求,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及时处理异议。

(三)学生奖励项目评审过程中,各学院党委要充分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既要鼓励班级等基层组织民主推荐,也要注重学院党团组织提名推荐,基于学生的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严格按照育人导向和评审细则优中选优。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8年12月14日

 

(联系人:李南、王曈曈,电话62514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