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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助学金集中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6

各学院: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发展并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2018-2019学年校办字2号),现启动我校2021年助学金集中评审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学金项目

目前在库且在学的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均可获得2021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分为两个档次,国家一等助学金3500元/人,国家二等助学金3300元/人,分别对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特别困难和困难两个等次,按月发放,无需再次申请。

目前在库且在学的经学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获得学校自设的“基本助学金”,资助金额为3300元/人(按月发放),无需再次申请。全日制定向研究生能否资助,要参考入学前与学校签订的定向协议书。如协议书中明确学校不提供在校期间的任何奖助学金,则不能获得资助。

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参军入伍退役复学的本科生可获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参照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其中,退役复学且在库的学生可获得国家一等助学金3500元/人,退役复学不在库的学生可获得国家二等助学金3300元/人,按月发放,无需申请。

本次集中评审的2021年社会捐赠助学金项目(各项目评审实施细则详见人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如下:

序号

名称

资助金额(元)

备注

1

大华助学金

10000

2021级本科生

2

京东成长奖学金

5000

2018-2021级本科生

3

中国农业银行助学金

5000

2018-2021级本科生

4

立邦助学金

5000

2021级本科生

5

中海油助学金

5000

2018-2021级本科生

6

余彭年助学金

4000

2021级本科生

7

爱心圆梦工程助学金

4000

2021级本科生

8

雁行人大助学金

3200

2021级本科生

二、资助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在本次助学金评审中予以重点考虑,符合以下多项条件的学生予以优先考虑:

1、烈士子女;

2、孤残学生;

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

4、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或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5、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学校所在城市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6、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7、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公益活动。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未在违纪处分期内;

(五)符合捐赠方提出的合理条件。

四、评审流程

(一)名额分配:10月27日前,学院根据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分配各项社会捐赠助学金名额。

(二)班主任、辅导员组织申报:10月27日—11月2日,组织参评社会捐赠助学金的同学填写《中国人民大学助学金申请表》(可在人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交学院初审。“申请表”须用A4纸单面或双面打印在一页纸。表格中凡需签名处,必须亲自签写。

(三)学院初审:11月6日前,学院对各类助学金申请进行初审后,须通过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报送各项社会捐赠助学金名单,提交前需确保所有学生符合申请条件。

(四)学校审核:学校对所有助学金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报捐赠方审议。

五、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要做好助学金评审的宣传工作,确保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知晓助学金评审条件、申请方式、资助金额、发放形式等相关信息。

(二)上学期末已转学院的学生在转入院进行申请,原学院要做好工作交接,协助开展此次评审。

(三)助学金评审过程中,各学院应充分发挥班主任、辅导员的组织作用,适当征求党支部、班委会、团支部等基层组织的意见,充分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思想品德与学业表现确定各项助学金推荐人选。

(四)各学院应采用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做好推荐人选的公示工作,并切实保护学生个人隐私。

(五)学生在助学金申请和评审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学校有权追回助学金,并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给予相应处分。

(六)在本次集中评审的助学金项目中,每名学生原则上只能获得一项助学金。

(七)助学金评审结果确定后,各学院应在30日内组织班主任、辅导员与获得助学金的学生进行沟通,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使用助学金,将助学金更多用于改善基本生活条件和自身成长发展。

(八)个别助学金项目的特殊要求:

中海油助学金优先考虑来自甘肃省合作市、夏河县、内蒙古卓资县、海南省五指山市、保亭县、西藏那曲地区尼玛县等六个地区的同学。

六、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11月6日前通过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xs.ruc.edu.cn)报送各项社会捐赠助学金名单,并将《中国人民大学助学金申请表》送至学生处615室。


学生处

2021年10月26日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2515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