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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届毕业生奖励性贷学金偿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5

各学院: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新生奖励性贷学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做好2022届毕业生奖励性贷学金偿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偿还对象

1.2016年入学时申请并获得 “奖励性贷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参军),共1人,贷款金额2000元/人;

2.2017年入学时申请并获得“奖励性贷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延期毕业),共6人,贷款金额2000元/人;

3.2018年入学时申请并获得“奖励性贷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共58人,贷款金额2000元/人;

4.2019年入学时申请并获得“奖励性贷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硕士研究生,共28人,贷款金额2000元/人。

5.2020年入学时申请并获得“奖励性贷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硕士研究生,共90人,贷款金额2000元/人。

二、偿还政策

我校于2017年6月发布《中国人民大学新生奖励性贷学金实施办法(修订)》(附件1,简称《旧规》),2019年6月进行第二次修订,发布《中国人民大学新生奖励性贷学金管理办法》(附件2,简称《新规》)。

此次偿还工作按照以学生为本的原则,2016级、2017级和2018级同学可同时参照新旧政策执行,只要符合新规、旧规中规定的条件之一,均可申请减免偿还贷学金。

三、偿还程序

(一)5月25日至5月30日,学生在微人大“服务中心”提交奖励性贷学金减免申请,附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学院进行审核,写明减免依据(符合新规或旧规某条某款),提出减免建议。减免建议包括:减免30%、减免50%、全部减免。

(二)6月3日前,各学院将汇总表(附件3)填写完整,电子版发至zizhuban@ruc.edu.cn;同时将纸质版(须签字盖章)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北区学生事务楼615室)。

(三)6月7日前,学生处将审批意见反馈至各学院。

(四)6月8日至6月10日,各学院组织需要还款的学生通过微人大进行网上支付。


附件:

1.《中国人民大学新生奖励性贷学金实施办法(修订)》(仅2019年以前获得贷学金的同学适用)

2.《中国人民大学新生奖励性贷学金管理办法》

3.2022届毕业生奖励性贷学金偿还汇总表


学生处

2022年5月25日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62514807、13366023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