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届毕业生奖励性贷学金偿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7各学院:
2020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做好毕业生奖励性贷学金偿还工作,根据学校相关政策规定,现就偿还事宜通知如下:
一、偿还对象
1、2016年获得“奖励性贷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共105人,贷款金额2000元/人;
2、2015年获得“奖励性贷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延期毕业),共3人,贷款金额2000元/人。
二、偿还政策
我校于2004年6月出台《中国人民大学奖励性贷学金实施办法(试行)》(附件2,简称“2004版旧规”),2017年6月对其进行了修订,发布了《中国人民大学新生奖励性贷学金实施办法(修订)》(附件3,简称“2017版旧规”),2019年6月对其进行了第二次修订,发布了《中国人民大学新生奖励性贷学金管理办法》(附件4,简称“新规”)。
此次贷款偿还工作按照学生为本的原则,同时参照新旧政策执行。学生只要符合新规、旧规中规定的条件之一,均可申请减免偿还贷学金。
三、偿还程序
(一)5月27日-6月7日,学生在微人大“服务中心”提交奖励性贷学金减免申请,附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学院进行审核,写明减免依据(符合新规或旧规某条某款),提出减免建议。减免建议包括:减免30%、减免50%、全部减免。
(二)6月10日前,各学院将汇总表(附件1)填写完整,电子版发至zizhuban@ruc.edu.cn;同时将纸质版(须签字盖章)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北区食堂615室)。
(三)6月13日前,学生处将审批意见反馈至各学院。
(四)6月16日至6月22日,各学院组织需要还款的学生通过微人大进行网上支付。
附件:
2、中国人民大学新生奖励性贷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可点此查看)
3、中国人民大学新生奖励性贷学金实施办法(修订)(可点此查看)
学生处
2020年5月27日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62514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