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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届毕业生奖励性贷学金偿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7

各学院:

2020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做好毕业生奖励性贷学金偿还工作,根据学校相关政策规定,现就偿还事宜通知如下:

一、偿还对象

1、2016年获得“奖励性贷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共105人,贷款金额2000元/人;

2、2015年获得“奖励性贷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延期毕业),共3人,贷款金额2000元/人。

二、偿还政策

我校于2004年6月出台《中国人民大学奖励性贷学金实施办法(试行)》(附件2,简称“2004版旧规”),2017年6月对其进行了修订,发布了《中国人民大学新生奖励性贷学金实施办法(修订)》(附件3,简称“2017版旧规”),2019年6月对其进行了第二次修订,发布了《中国人民大学新生奖励性贷学金管理办法》(附件4,简称“新规”)。

此次贷款偿还工作按照学生为本的原则,同时参照新旧政策执行。学生只要符合新规、旧规中规定的条件之一,均可申请减免偿还贷学金。

偿还程序

(一)5月27日-6月7日,学生在微人大“服务中心”提交奖励性贷学金减免申请,附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学院进行审核,写明减免依据(符合新规或旧规某条某款),提出减免建议。减免建议包括:减免30%、减免50%、全部减免。

(二)6月10日前,各学院将汇总表(附件1)填写完整,电子版发至zizhuban@ruc.edu.cn;同时将纸质版(须签字盖章)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北区食堂615室)。

(三)6月13日前,学生处将审批意见反馈至各学院。

(四)6月16日至6月22日,各学院组织需要还款的学生通过微人大进行网上支付。

附件:

1、2020届毕业生奖励性贷学金偿还汇总表(可点此下载)

2、中国人民大学新生奖励性贷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可点此查看)

3、中国人民大学新生奖励性贷学金实施办法(修订)(可点此查看)

4、中国人民大学新生奖励性贷学金管理办法(可点此查看)

 

学生处

2020年5月27日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62514807)